2023年,大同的冬天格外寒冷,-34℃,创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低极值。左云县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流浪汉罗某在这个冬天却感受到人间融融暖意:他马上就要有一个“家”了。
罗某是一位外地来同务工人员,因年老体弱,业无专攻,居无定所,无身份证,连基本的通讯工具都没有,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处于流浪状态。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到严重伤害,没有因案获得应有赔偿,生活陷入困顿之中,急需救助。
左云县人民检察院“秦权?维清”工作室控申办案团队收到案件线索后主动履职,马上介入。经调查了解,罗某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人,在大同左云与云冈交界一带煤矿附近流浪多年,是一个情况特殊、极端困难人员,因案无法获得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主动帮助他申请了两万元司法救助金。办案团队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救助金拨付前,先是解决他眼前的生活困难,给他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须品。
国家司法救助只能帮助他解决一时生活困难,不是长久之计。办案检察官征询罗某今后生活意愿时,罗某说自己年老体弱,干不动了,不想在外漂泊,想回老家了。办案团队和太仆寺旗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核实了罗某的身份信息,协助他补办了身份证。多方寻查,找到了罗某远嫁外地的妹妹,协助她联系太仆寺旗相关部门,为罗某办理养老事宜,彻底解决他的养老问题。在寒冬来临之前,罗某暂时寄居妹妹家。
2024年1月9日,办案检察官远赴太仆寺旗,与罗某户籍地红旗镇双胜村镇、村两级负责人会面,具体落实罗某养老事宜。负责人握着顶风雪,冒严寒而来的远方客人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啊,检察官同志,在这个救助案件中,我看到了山西检察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的阳光和温度,我还要替罗某对你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并表示,在去年得到罗某的有关信息后,就开始履行程序,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2月份就可入住当地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