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公正和准确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3日上午,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肖盗窃宠物猫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参会,会议由常务副检察长王利兵主持。
会上,承办此案的副检察长孟广荣详细介绍了此案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并向听证人员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该制度在这起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宣读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书面谅解书和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书。
2019年11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肖从左云县张家场乡南杏庄村村委会的大门翻进去,后将村委会的大门踢开,进入到被害人郭某梅养猫的屋子,将被害人所养的价值16000元的4只猫(英国短毛猫2只,美国短毛猫2只)盗走。
承办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李某肖在侦查机关立案后的第二天已将所偷的四只猫返还给受害人,赔偿了受害人人民币2万元,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可依据法律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后,我院组织各方发表意见。参加公开听证的南杏庄村委会主任宣读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评估意见,侦查机关及3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听证人员对案件事实和拟不起诉决定表示同意。
听证人员对检察院严谨的办案程序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态度给予一致好评。3名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办案时既严格依据了法律,又兼顾了情理,相信案件当事人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宝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积极探索对“不捕不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促进公正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情怀,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